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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酒駕國3逆向行車 國道警即時攔獲

113年4月25日23時50分許,本大隊接獲南投縣110通報,在國道3號北向223公里(南投中興路段)有1自小客車由北往南逆向行駛,本大隊除立即調派名間分隊巡邏警力及快官分隊同仁支援,並配合中區交控CCTV監控該逆向車輛動態,另通知本局緩撞車前往現場警戒,再聯絡中區交控顯示CMS及警廣提醒用路人注意該路段狀況;巡邏警力於26日0時4分在北向243.4公里處內側車道安全攔停該車輛,本起事件所幸未發生事故,巫姓駕駛(54年次)以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本大隊呼籲:防制酒駕有「酒前不開車」、「酒後不開車」、「指定駕駛」、「代客叫(開)車」、「慎防隔夜醉」等口訣,民眾如赴宴,為避免喝酒之後不放心車輛停於外面,可以喝酒前不開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往返;或指定不喝酒的親友負責把大家安全載回家;另可運用餐廳提供之代客叫車服務;前一日喝酒過量隔天仍可能有酒精殘留未代謝完畢,建議飲酒可盡量選擇隔天不用開車出門後上班之時機,方能盡興又安全。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警務員劉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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