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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送暖為警察加油!警友總會攜手警政署採購電擊器

文・圖/王士銘 警政署行政組警務正

111年8月22日,臺南雙警遇襲殉職案,引起社會極大震撼,也令國人悲痛萬分,政府加速積極推動修法,於111年10月19日公布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放寬警械使用範圍、規範調查小組設置及國家賠償範圍,以保障員警在維護治安時使用警械的正當性。
警察執法環境充滿挑戰,總統蔡英文曾公開表示,「保障警察執法安全,就是保障人民安全」,政府持續改善警察執法制度、教育訓練及裝備,讓員警在必要時可以安心使用警械,維護執法的尊嚴和人身安全,進而守護民眾安全。有鑒於此,警政署(下稱本署)為完善警察執法環境,澈底改善員警執勤安全,重新探究近年員警執勤議題及發生原因,積極推動「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2.0」,全面提升執勤安全。

善款採購裝備 改善執勤環境

富邦集團蔡明忠董事長有感員警殉職事件,為協助提升員警執勤安全並慰勉警察同仁執勤辛勞,發揮正向影響力,率先拋磚引玉,於111年9月20日捐款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下稱警友總會)新臺幣3千萬,請警友總會代為採購拋射式電擊器轉贈本署,供全國員警勤務使用,藉以強化同仁裝備,有效改善執勤環境。 警友總會為求慎重,特別商請本署協助共同採購符合同仁執勤需求之拋射式電擊器,更表示希望於該(111)年底完成採購作業,並盡快配送至員警手上使用,增加外勤同仁發生突發事件使用裝備選擇;同時,總會也希望採購過程公平、公開,確保採購品質,經過多次討論,一致同意於採購前先行進行前置評估作業,再行完成後續採購事宜。

前置作業

為了協助警友總會完備採購事宜,本署期前進行以下前置評估作業: 一、 調查現行各警察機關拋射式電擊器使用情形:就現行配賦各警察機關使用之各型號拋射式電擊器,針對攜行便利性、使用效益性、故障維修妥適性、使用滿意度及改進建議等項目,調查各警察機關實際使用情形,列入採購評估參考。 二、 辦理員警拋射式電擊器實彈射擊座談會(如圖1):為深入了解外勤員警實際需求,精進裝備使用,於111年11月4日首度辦理員警實彈射擊座談會,本署除洽請國內具售賣資格且有販售各警察機關拋射式電擊器經驗之廠商協助提供現行各警察機關使用型號外,再請各該公司提供規格經國內實驗室測試合格,且政府核准銷售之最新型拋射式電擊器各1組於座談會中進行產品說明,會中本署挑選治安狀況較具複雜性或設有捷運警察隊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及署屬機關遴派技術教官及第一線外勤員警共24名參與座談會,並在富邦集團蔡董事長及警友總會全力支持下,讓在場每位員警能就每種型號之拋射式電擊器結合電擊探針卡匣,並分別進行實彈射擊測試。 三、 員警回饋意見評估報告:前揭座談會員警完成實彈射後,本署同時請在場員警針對「攜行便利性」、「使用效益性」、「綜合功能滿意性」、「推薦指數」及「課程實用性」進行意見反饋,逐項評分作量化評核,其中,經調查訪談員警發現,員警認為座談會課程內容極具實用性,收穫良多,皆希望日後可常舉辦是類座談會,使基層有機會反映裝備實際需求。本署蒐集員警回饋意見,於111年11月23日完成「111年新式拋射式電擊器員警座談會回饋意見評估報告」,將員警實際建議提供警友總會作採購參考。

簽訂契約 完成驗收

警友總會審酌本署提供之回饋意見評估報告,經訪價後決議採購RAYSUN A-3拋射式電擊器1,868組,而本署為保障員警執勤使用本款拋射式電擊器相關權益,經溝通協調後,將產品來源、交貨期限、驗收、教育訓練、保固期限、售後技術維修服務、產品保險等相關權利義務事項一併納入財物買賣契約中,警友總會順利於111年12月23日完成契約簽訂。 履約期間,各配賦警察機關協助進行交貨數量清點及協助驗收,點交、驗收結果均與契約規定相符,本署亦派員至國道公路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等機關視察廠商教育訓練及各該機關點交、驗收情形(如圖2),廠商如期如質於112年5月9日完成履約,並全數完成各警察機關4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警友總會於112年7月3日無償且無附加條件,將採購之拋射式電擊器1,868組全數致贈本署,本署並依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開立收據及公開徵信,以及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辦理國有財產登記並確定其權屬之程序。

提升危機應處能力 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考量拋射式電擊器屬共同裝備,由員警視勤務性質及現場情境使用,本次警友總會轉贈之拋射式電擊器,連同本署109年「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採購數量,本署規劃於各警察機關每輛巡邏車配置1組,使執勤員警攜行便利且能適時使用,而本(112)年本署依據「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2.0」,刻正辦理多項應勤裝備採購事宜,強化各項裝備性能,藉以改善員警執勤安全。 社會環境快速變遷,員警執勤常須面對處理酒醉、吸毒、精神病患或躁鬱症等非理性民眾近身持刀、棍攻擊,雖是如此,員警執行勤務,應以「自身安全」列為最優先的考量,使用強制力制伏目標對象,以拋射式電擊器輔助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並可視現場狀況與警棍、防護型噴霧器等搭配運用,減少員警使用警用手槍心理壓力,以達防禦及制伏效果,有助於迅速排除危害,但仍應恪遵「警察人員使用拋射式電擊器使用規範」,並注意使用時,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每位警察同仁都是我們的同袍,本署將持續精進警用裝備,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提升危機應處能力,保障所有員警執勤安全,讓同仁執法無懼、人民安心無畏,在安全有保障下,以精實的專業建立執法威信,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最後,再藉文末對甫於今(112)年7月4日接任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理事長的蔡明忠先生表達渠對警察的支持與付出,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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