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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劉瑞興(IP.
220.130.1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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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2004/8/27 下午 08:4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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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感謝狀 為認真執勤員警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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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颱風夜, 敝夫人小自客WF-2561被擄車勒索內心飽受煎熬恐懼,幸好在報案的第二天由岡山分局深水派出所幫忙尋獲,由於他們的機警認真在此再三感謝.
目前國內治安已亮紅燈人人自危讓我們和全國維護治安的同仁一起努力加油!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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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77
(IP.122.126.6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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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8/4 下午 12: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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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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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POS0704
(IP.61.21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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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8/4 上午 11: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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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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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坐輪椅的身障者
自從我的身體受傷後
我都是用心去感受任何事...
每次只要看到警務人員辛苦的執勤任務
我都能了解他(她)們的辛苦
於是就在去年7月
我幫所有辛苦的警務人員創作出一首歌曲
曲名是:認真做自己
這首歌曲一直很想和所有的警務人員分享
但我該怎麼做才能讓大家聆聽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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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做好事~無分男警女警~
(IP.163.29.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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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8/3 下午 09: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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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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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敏鴻/龜山報導〕桃園縣龜山警分局家暴官劉淑卿,專責處理家暴、性侵案件,尤其重視兒童安全等問題,為了響應「五一五全國兒童安全日」,五月初她曾發起龜山警分局一日捐活動,成功募集三萬四千五百元捐給社福團體。
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北市健康幼稚園校外教學火燒車意外造成二十三人死亡,包括奮勇救人的幼稚園老師林靖娟,隔年以林靖娟名義成立「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宣導娃娃車等兒童安全,甚至促使行政院頒訂每年五月十五日為「全國兒童安全日」。
基金會發動一日捐活動,劉淑卿從網路上看到後,就決定在分局推動響應,帶動分局同仁踴躍響應。
劉淑卿說,她從警十餘年,專責處理家暴、性侵、少年犯罪防制等,看到許多社會黑暗面,常常觸動她女性特質,除了感傷外,更希望能伸手幫忙,捐錢其實只是略盡棉薄之力。
其實劉淑卿秉著「身在公門好修行」的理想,更實際幫助許多家庭,例如民國九十五年間,她就發現酒店上班的張姓女子是單親媽媽,根本無力照顧四個小孩,放任他們輟學在家,餐餐吃泡麵,還席地睡覺。
後來劉淑卿找來友人幫忙打掃張女住家,還打了數十通電話,一一聯絡學校才讓小孩都復學,為了監督小孩都正常上學,劉淑卿甚至每天都提早上班,先到張家把孩子們叫醒半年之中毫無間斷。
(這是我遇過最優秀善良的學妹.多年以來與夫婿默默行善不為人知.是本分局女警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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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阿嗄
(IP.125.227.1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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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7/31 上午 12: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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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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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也是有好警察 當然值得表揚
但是我也看過女警資歷一年多約40歲
上班時間機哩刮拉 一直坐在電腦前什麼也不做
只是一直說學長學長叫 順便攪舌根 講著講著大笑
當時真是讓我傻眼 女警這個職業真的很不錯
巡邏要男警陪 那民眾報警 倒底誰要保護誰我也要叫我媽去報名 只可惜年齡超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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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IP.114.137.24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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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5/3 下午 04: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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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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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警察的支持與鼓勵,這種東西,寫到警政署會比較有用....
唉~警界的黑暗,上面的巴不得底下的一天到晚申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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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加油 !
(IP.163.29.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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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7/9/16 下午 08: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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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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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小兵
(IP.163.29.7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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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7/3/23 上午 09:5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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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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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琪琪
(IP.122.123.13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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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7/3/19 下午 09: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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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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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警察上班工作只是做他們份內的事,但看在我們人民眼裡,我們衷心的感謝所有警察同仁的辛勤工作,謝謝你們,人民的褓母,在此位你們加油打氣,還有上班記得注意自己的安全,保護人民也要記得保護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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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梅子
(IP.59.116.22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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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7/1/6 上午 12: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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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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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警察同仁辛苦了
雖然現在有些惡警壞了你們的風紀
但還是有好警察的
加油
社會需要你們,人民也需要你們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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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鼓勵
(IP.210.241.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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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6/12/21 上午 04:1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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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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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感謝函到警政署,經警政署查證屬實,執勤員警應會嘉獎以上的鼓勵吧?記得嗎?只要民眾檢舉員警的不是,立即會交查,並依據事實懲處,有罰就有賞,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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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達仔
(IP.163.29.20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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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5/9/24 下午 07:5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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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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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就是我們警察應該做的,有人感謝的話,工作時會很窩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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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國光20
(IP.220.141.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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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5/3/16 上午 03: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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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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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興兄~~感謝你對學長ㄉ支持,由衷心底升起一股暖流,像我依規定受理民眾報案,還被報案的民眾檢舉,分局的長官我與民眾對話發言不當予以處分~~~唉 ....真的還好有你這股暖流~~要不然真的失望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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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苦警
(IP.220.139.9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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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5/3/9 下午 09: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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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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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寫感謝狀到分局以上的單位(意指警察局如此層級的單位),本人於某某分局的交通事故處理小組服務,本小組同仁於93年處理一件A2類肇事逃逸案件循線查穫肇事人後,因受害人感謝員警積極查緝,故親書感謝狀一封寄至警局督察室,沒想到某大督察員致電砲轟分局二組駐點巡官,聲稱:『民眾要寫感謝狀就請他們寄到分局就好,別再造成困擾!!』
結果本分局二組駐點巡官竟有樣學樣,致電砲轟處理員警,巡官:『民眾要寫感謝狀就請他們寄到分局就好,不要造成上級困擾!!』事後要求處理員警打一份報告!!
結論:民眾要感謝員警,只要打一通電話親自向員警道謝就好了!!不用花時間寫感謝狀,因為警察的長官們看不到這些,您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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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支持
(IP.220.130.3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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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12/19 上午 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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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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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梧鼠
(IP.220.143.21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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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11/14 上午 02: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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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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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傻ㄚ!編號74感謝函、作者eirka,請求社長一定要為的他們善舉登在雜誌上
那麼久了,不但沒有給予回應、我也沒看到登在雜誌上
這裡都這樣了,你還能渴望如何呢!
算了吧!份內的工作、算做功德
樓下「現役猿」說的沒錯,警察官場文化擅長捧長官LP
吝予褒揚屬下善舉,唉!
維護治安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吧!加油!加油!更不要因為X官而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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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大機車
(IP.210.241.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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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11/12 上午 08:5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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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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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狀請寄給內政部部長或縣市長以上的長官,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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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現役猿
(IP.61.231.14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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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10/26 上午 04:0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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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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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換來 警察破案是份內的責任 然後沒有下文 才是打擊人心
勇於嚴懲 吝予褒揚 不知現在還是這樣嗎 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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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鼓勵
(IP.218.174.1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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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10/16 上午 11:3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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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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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仁德
(IP.163.29.6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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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9/28 上午 01: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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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清仔
(IP.211.79.15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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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9/16 上午 01: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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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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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拍拍手
(IP.202.178.13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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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9/9 上午 01:2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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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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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採一文多發方式,將此狀廣發各上級機關,以資嘉勉吧!
謹此,向全國警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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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mimic
(IP.211.79.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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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9/7 下午 12: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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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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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如果你能夠的話,寫封感謝函到高雄縣政府警察局給局長會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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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恰吉
(IP.61.60.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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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4/8/27 下午 10:2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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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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